离婚孩子改姓,父亲能否拒付抚养费,儿子不是亲生的父亲追要抚养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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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孩子改姓,父亲能否拒付抚养费?儿子不是亲生的父亲追要抚养费

2021年7月3日  上海静安区离婚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szgdlhls.cn/

 上海,上海离婚律师,现执业于***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  

离婚孩子改姓,父亲能否拒付抚养费?



  张女士想问:


  我因经常遭遇想离婚,有一个3岁的孩子,我想要权,为了让孩子有个更好的成长环境,我想给孩子改姓。但是孩子的父亲说如果我给孩子改姓他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,并且一直因此事不肯签署离婚协议。请问,我还能给孩子改姓吗




  根据第21条、第22条和第36条规定,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。子女可以随父姓,也可以随母姓。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虽然未成年人改姓须征得父母双方同意,但孩子的父亲不能因不同意孩子改姓而拒绝抚养。




  父母虽然离了婚,但是对于孩子监护的权利和义务还是差不多一致的,虽然抚养方会承担较多的责任。因此涉及到重大的事项变更的时候,任何一方都无权自作主张。母亲不能擅自改姓,父亲也不能拒付抚养费。





儿子不是亲生的父亲追要抚养费

  案情简介:2004年11月4日,女子曹某与男子王某结婚。2006年5月,曹某生育一男孩,取名王某某。2010年4月,王某发现曹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,两人离婚。孩子王某某归王某抚养,曹某每月给付500元抚养费,并负责偿还夫妻共同债务5000元。2011年7月,因王某拒绝曹某看望小孩之事,曹某以王某不是王某某的生父为由,依法提起诉讼,要求变更抚养关系。经亲子鉴定,确认王某不是王某某的生父。故法院判决王某某由曹某抚养。王某以王某某不是其亲生子,对他不应承担抚养义务为由,诉至法院,要求曹某返还其抚养王某某的1.5万元抚养费。


  荣凯点评:本案中曹某与王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由于曹某隐瞒小孩是与他人所生这一重要事实,致使王某将小孩当成自己的亲生子女抚养。从法律上讲,王某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,虽然对王某某进行了抚养,但他既非小孩的生父,也非小孩的养父、继父,故对王某某不应承担法定抚养义务。按照第58条第3项规定,;一方以欺诈,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;的民事行为无效。王某受欺骗,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抚养了王某某,应属无效。第61条规定,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后,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,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。有过错的一方,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。而且,夫妻关系存续有效,并不意味着夫妻一方必然要承担另一方违法行为所致的后果。因此,王某有权要求曹某返还抚养费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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