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方与别人同居离婚怎么赔偿,婚外性行为是否违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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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与别人同居离婚怎么赔偿 婚外性行为是否违法?

2022年1月6日  上海静安区离婚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szgdlhls.cn/

  宋,上海离婚纠纷律师,现执业于***律师事务所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。诚实信用,勤勉敬业,以“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”为服务宗旨。办案认真负责,精益求精,业务功底扎实,语言表达流畅、思维敏捷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。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不畏艰险、奋力拼争,愿尽自己的所能,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。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,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!

一方与别人同居离婚怎么赔偿

一方与别人同居离婚怎么赔偿

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,配偶与他人同居造成离婚的,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,赔偿的项目主要是精神损害,赔偿的问题由双方协商,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

第四十六条;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
重婚的;

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实施家庭暴力的;

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
离婚损害赔偿的特征

侵害主体的特定性

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,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。这里所说的配偶,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。离婚损害赔偿中,不能将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。因此,在离婚损害赔偿中,不存在共同侵权的问题。

侵害行为的特定性

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是特定的,即只有:重婚;有配偶与他人同居;实施家庭暴力;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法定侵权行为。

被害主体的特定性

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被害主体是特定的,即他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一方,不可能是其他人。

侵害对象和损害结果的特定性。

一般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既可以是财产,也可以是人身;既可能造成物质损害,也可能造成精神损害。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侵害对象只能是人身。其侵权行为只能造成他人人身利益的损害损害。其损害结果虽然也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,但其物质损害具有特殊性,即不包括单纯的财产损害。根据《婚姻法》第46条的规定,离婚损害的侵权行为只有特定的四种形式,这四种侵权行为只能是对他人人身权利的侵害。因而,可能造成配偶一方的损害,也只能是由于人身权利受到侵害,而造成配偶一方的身体和精神损害,不可能因单纯侵害他人的财产而造成物质损害。因而,离婚损害中的物质损失,只能是因人身损害而派生出来的物质损失,如医疗费用、误工费用等。不可能发生对他人财产的侵占或毁坏等而造成的物质损害。

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,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,配偶与他人同居造成离婚的,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,赔偿的项目主要是精神损害,赔偿的问题由双方协商,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。

婚外性行为是否违法?

一、婚外性行为是否违法

单纯的婚外性行为不是违法行为,但是如果上升到同居甚至重婚的程度时,就会触犯相关法律,受到惩罚。婚外性行为,是指已婚者在婚姻之外与他人

单纯的婚外性行为不是违法行为,但嫖娼却是一种违法的行为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66条规定:卖淫、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2、婚内与他人同居

婚外情中,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比较多,但是严重程度不是很高。因此一般就是触发了《婚姻法》的夫妻忠诚义务。因此在婚姻法中也强调了,一方因存在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,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赔偿。

3、婚内包养他人

包养关系没有触犯《刑法》,但是违背了《婚姻法》的原则。如果在离婚诉讼中能证明存在包养现象,则可认定感情破裂,可要求损害赔偿。

4、与他人同居并共同生活

已婚再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、已婚又与他人同居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等几种情形,就属于重婚罪。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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